保险资金入市办法出台在即 资金上限将达5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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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09:05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入市范围有所拓宽;资金上限将达500亿 本报讯 据消息人士昨日透露,广为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关注的《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管理办法》进入征求意见的后期阶段,出台时间当已不远。保险公司投资股票市场的上限初定为其总资产的5%,结合业界对5月份保险业总资产可能摸高10000亿元大关的良好预期,这意味着,按上限比例估计,将有近500亿元的新增资金有望加盟股票市场。
据称,《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范围将有所拓宽,除了国内已发行上市的流通A股外,还可投资国内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可转债,以及保监会认可的与A股股票相关的其他品种。 该办法规定,国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营运资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其他负债和其他性质保险资金形成的各项资产,均可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的总额不得超过上月末该公司总资产的5%;投资单一股票按成本价格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可用资金的10%;投资单一股票按股份数额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的10%,对投资非流通股则另作要求;投资可转债按照《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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