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04:00 证券时报 | |||||||||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27日上海新华路728号华联发展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董炳根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本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关于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拟推荐丁跃先生、李云女士、郑辟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郑辟通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丁跃:男,45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8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曾任纺织工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副主任,兼任纺织总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主任,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郑辟通:男,58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68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曾任湖北省宜昌棉纺织厂副科长,湖北省轻工业建设公司副经理,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系副教授。现任深圳市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云,女,39岁,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86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讲师、副主任,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负责人。 经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徐政旦先生、金立刚先生、王燕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董事会 2004年4月27日于上海 附件二: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董炳根:男,51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77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曾任浙江丝绸工学院副院长、中国服装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理事长之职。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胡永峰:男,41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83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曾任国家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黄小萍:女,46岁,大专文化,经济师,1973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海南儋县公安局民警,中国服装工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人事劳动处副处长、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服装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范炼:女,56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远东钢丝针布厂技检科副科长、厂办主任,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兼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桂丽萍:女,45岁,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棉纺印行业管理处财务科会计,华联发展集团公司计财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华联发展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财部经理。 徐笑东:男,40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85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曾任深圳市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部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政旦,男,81岁,教授,1946年毕业于大夏大学,曾在淮南铁道局工作,先后任大夏大学讲师,上海财经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深圳大学兼职(顾问)教授,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顾问,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著作:《会计辞典》第一版、《现代管理会计学》、《成本会计》、《内部控制及其评审》、《世界银行贷款会计》、《会计辞典》(修订本)、《会计制度设计》、《现代内部审计学》、《审计理论研究》。 金立刚,男,45岁,1980年毕业于北京外贸学院,1981年至1983年于罗马LUISS私立大学攻读国际经济专业,曾在外经贸部三局北美大洋洲处工作(主管对美事务),先后任西欧中国贸易中心(西德汉堡)董事长兼总裁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外经贸部美洲大洋洲司副处长、处长、副司级,驻美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经商参赞,驻纽约总领馆经济商务室经商参赞,现任北京决策咨询中心理事。 王燕波:男,46岁,大学文化,1984年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1989-1991年在美国亚里桑娜大学设计系进修;曾任中国美术学院教师、纽约马克斯兄弟公司设计师、纽约普林特马克国际公司设计师、纽约吉的立国际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吉的立纺织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燕波,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燕波 2004年4月27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立刚,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金立刚 2004年4月27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政旦,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政旦 2004年4月27日于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