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特电(00055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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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04:00 证券时报 | |||||||||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4月26日在兰州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林世武、何锡波分别委托毛瑞银和林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毛瑞银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3、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董事会报告中已经进行了阐述,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就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合理和真实的,此事项没有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没有对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监事会要求董事会在今后工作中对相关事项进行妥善处理。 5、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存货会计核算方法的报告。 6、公司监事会报告。 7、公司2004年一季度报告。 8、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以上第1、2、3、5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