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华(000660)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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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0:2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的规定,对本公司作出了《关于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
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200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7,292万元和1,677万元,分别比去年下降12.65%和6.78%,净利润-47,267万元,200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未能发生根本好转,原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大比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从2002年8月因办理工商变更股东手续而暂停经营,2003年度尚未复业,公司属下其他子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大部分有微利,但总体经营还是处于亏损状态。2003年控股股东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控股股东承诺以重组方式解决以上问题,但2003年度重组工作没有进展。本公司逾期借款和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的逾期借款大部分已被起诉,预计负债数额巨大。公司2003年度继续亏损。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针对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重组工作未能取得新的进展,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敦促控股股东能尽快实施对公司重组或通过其他方式偿还占用资金,解决我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问题,控股股东表示一直都在与各债权银行协商,重组工作仍在进行中。 (2)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广州市南华制衣公司、广州市图新制衣有限公司及广州海华机电设备总厂占用资金问题,公司将继续努力向各欠款方追收其余的占用资金。 (3) 2003年度非关联方南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未按还款计划归还欠款,公司多次追收亦未能收回,该公司2003年度对欠款未有确认回函,应收款数是根据上年数据。公司对该项应收款进行专项审计和调查,发现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应收款帐户管理混乱,内部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对工贸公司的问题进行彻查,并将视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向南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追收欠款。 针对公司大量银行借款逾期及对外担保诉讼,出现巨额资不抵债的问题,公司除敦促控股股东尽快实施对公司的重组外,同时加强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弥补亏损。公司希望通过实施以上措施,能争取2004年度中期扭亏和全年盈利,争取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修订稿)第二节的有关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如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可以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限期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二、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修订稿)第三节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虽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咨询方式为: 联系人:林笑如、黄丽葵 联系电话:020-84423292 联系地址:广州市同福西路歧兴中北2号首、二层 邮政编码:510235 特此公告。 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