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置业(000711)股东股权转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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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0:11 证券时报 | |||||||||
公司第二大股东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与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天伦置业(000711)全部法人股1855万股股权给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2.80元,转让金额为5194万元。本次转让后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伦置业法人股股份185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93%,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则不再持有天伦置业股份。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伦置业 股票代码:00071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706室 联系电话:0755-2586218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4月2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3年通过司法判决方式受让了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1700万股法人股,其中1387万股为国有法人股,股权过户后股权性质未变。2004年2月5日,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64号文批准,该股权转为非国有股。所以本次转让股份性质为非国有法人股,尚须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706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4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26550 5税务登记号:440301755670918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8经营期限:200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2日 9股东构成情况: 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2人,其中自然人黄奋出资63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自然人余海昭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10通讯方式 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706室,邮编:518001联系人:余海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情况 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任兼职 或地区居留权 黄奋中国深圳否董事长总经理 余海昭中国深圳否董事副总经理 三截止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持股变动前,未持有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与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8,55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293%),转让价格为2.8元/股,金额为51,940,000.00元人民币,股份性质为非国有法人股。本次受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18,550,000股,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17.293%,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股份转让协议之外,双方没有其他补充协议和附加条款,也无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即予生效。上述18,550,000股股份2003年度的现金红利由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受。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材料报送之日前六个月,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也无买卖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的行为。 第四章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章其他重要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黄奋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04年4月26日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伦置业 股票代码:00071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5号世贸中心D座16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5号世贸中心D座16层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058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4月2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报告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3年通过司法判决方式受让了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1700万股法人股,其中1387万股为国有法人股,股权过户后股权性质未变。2004年2月5日,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64号文批准,该股权转为非国有股。所以本次转让股份性质为非国有法人股,尚须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5号世贸中心D座16层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4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0441 5税务登记号:330102142934554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基础设施和高科技项目的投资、集团内部资产管理及投资理财 8经营期限: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止 9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5号世贸中心D座16层 邮编310007 10股东构成情况: 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五名自然人,具体股权构成情况为:周庆治占65.07的股权,林旦占13.09%的股权,何伟占11.68%的股权,杨晓光占7.01%的股权,王海光占3.15%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情况 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任职和兼职情况 或地区居留权 周庆治中国上海否董事长兼总裁 王海光中国杭州否董事兼执行总裁 何伟中国杭州否董事 杨晓光中国杭州否董事 林旦中国上海否董事 三截止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持股变动前,持有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8,550,000股,占总股本的17.29%(为第二大股东)。本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与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8,550,000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7.29%,股权性质为非国有法人股,转让价格为2.80元/股,金额共计51,940,000元人民币,全部价款以人民币现金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18,550,000股股份中1,550,000股由司法判决于2003年10月31日获得,至本次转让未满6个月。获得1,550,000股股份的对价为2.80元/股,故本次转让未产生收益。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上述18,550,000股股份2003年度的现金红利由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受。 本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为五名自然人股东,我公司出于自身资产整合的需要将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协议转让给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股份转让协议外,双方没有其他补充协议和附加条款,也无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即予生效。 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看好中国证券市场及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前景,希望通过受让并持有上述股份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照章纳税,无违法不良记录,本次受让股权的款项为自有资金,有完全支付能力。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材料报送之日前六个月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也无买卖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股的行为。 第四章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章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出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出让人与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周庆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0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