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泰山(000720)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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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0:07 证券时报 | |||||||||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监事张传菊女士委托监事张锦中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锦中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独立董事薪酬的提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山东聊城鲁能热电有限公司资产的提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泰安鲁能泰山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提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提案》。 十、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其为本公司出具的200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变更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价格合理,表决时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无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监督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股权、出售股权、资产等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