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光华(00070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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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0:05 证券时报 |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4月26日在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王福岭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主要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监事会的提名,现推荐王福岭、任明伦、王志杰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2003年职工大会大会的选举,一致选举王志杰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4月26日 附件: 王福岭 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电学院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水电管理开发部副经理,经理,中国水利地电企协理事,河南省水利学会水电专委委员。现任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省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通伊水电站有限公司董事。 任明伦 男,汉族,195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河南省水利水电公司计划部经理、人事部经理,现任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 王志杰 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毕业于郑州工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工程师,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水电管理开发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尹梅克,作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没有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尹梅克 2004年4月26日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彦武,作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没有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彦武 2004年4月26日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秀梅,作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没有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秀梅 2004年4月26日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彦武先生、王秀梅女士、尹梅克女士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履历见附表),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