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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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09:13 证券时报 | |||||||||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4月26日下午1:30在上海宝隆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戌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各项议案,全体董事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实施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控股子公司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技公司)83.2%股权中的25%股权和13.2%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勃公司),公司保留港技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同意上海集装箱码头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港口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分别将其持有的7.2%和9.6%的港技公司股权转让给海勃公司。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定为200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为人民币660.14万元,转让股权价格为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相对应的净资产值。 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同意公司和其他股东方对港技公司实施同比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15万元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港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200万元,公司占45%股权,澳门公司占25%股权,海勃公司占30%股权。 3、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的长江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与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在长沙发起设立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经营长沙霞凝新港一期码头。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7400万元人民币,其中,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长沙霞凝新港一期码头部分资产作价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9396万元,占合资公司54%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650万元,占合资公司21%股权;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相当于人民币4350万元的外汇,占合资公司25%股权。公司直接和通过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46%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