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调整上市债券折算比率 禁止卖空行为发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8:1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华强) 上证所日前发出《关于调整上市债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通知》。通知称,鉴于近期债券市场现券价格波动较大,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106条规定,决定自4月27日起调整上市债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的比率,并提请各单位据此加强对上市债券数量的管理,禁止挪用客户标准券,禁止卖空行为的发生。
本次调整自2004年4月27日起执行,2004年五月份折算率同时按此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