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陶瓷(60056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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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6: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金国钧董事、王若钉董事、骆竞董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骆竞董事书面委托王贵夫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张铭金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的子公司高淳县金塔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了一方面适应房地产开发规模扩大的需要,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另一方面使股份公司能集中力量发展主营及相关业务,减少房地产投资风险,公司同意高淳县金塔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从8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本公司拟放弃该次增资的增资权,按资产评估价格实施增资扩股。 李小军董事对项议案投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玉粮泉酒业分公司,投资设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集中力量发展主营及相关业务,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公司拟注销玉粮泉酒业分公司,投资设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2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