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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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4: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丽珠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5人,会议经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03年度各项损失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与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下属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2004年1月31至3月31日已发生及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将发生的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委托加工产品等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关联各方所签署的交易合同及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此事宜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利安达综字[2004]第B-2025号),董事会同意2004年全年发生的上述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有关关联交易公告将于近期作出,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04 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