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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3日在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67,223,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夏增文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8,154,141.77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815,414.18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1,907,707.09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47,837,740.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68,761.10元。
本公司200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1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11,800,000元,剩余68,468,761.10元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微电子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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