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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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22日8:30在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监事会对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的意见 监事会已注意到了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2003年中,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实施了以资抵债措施,但由于关联交易及搬迁等原因未能得以实现。根据当前规划搬迁形势,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又提出在规划搬迁中通过资产置换偿还欠款的措施,监事会要求要尽快明确并予以实施。 监事会注意到期后欠款又有增加,监事会要求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履行还款义务,不再发生新的资金占用,并尽快还款。监事会要求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对股民负责的态度规范运作公司,确保不再被占用资金,并要求董事会积极与控股股东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欠款问题。 监事会将一直重点关注控股股东的欠款问题。 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监事职责,加强对公司董事会和财务的监督,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