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09: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1日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2004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董、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六、解聘何红章公司总经理职务,解聘徐广平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改聘其为公司总经理。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办公地址迁移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办公地址迁移至四川新明珠实业有限公司喜玛拉雅酒店,住所为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8号。 九、通过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十、通过承接四川新明珠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四川新明珠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其中67%的股权由公司持有,33%的股权挂靠在成都西藏饭店名下。由于成都西藏饭店已置换出公司,公司同意承接其28%的股权,其余5%的股权由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原投资金额支付150万元的股权价款后承接。 十一、通过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贷款申请展期的议案:公司于2002年8月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获得两年期贷款2000万元,将于2004年7月31日到期,同意公司就上述贷款申请展期一年。 十二、通过公司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贷款申请展期的议案:公司于2002年5月19日向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获得一年期贷款2000万元,该笔贷款已获得展期一年,将于2004年5月18日到期,同意公司就上述贷款再次申请展期一年。 十三、通过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6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