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控股(000505)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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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02:48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4月20日在北京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谭曙光董事委托郑清董事出席董事会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报告和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629,184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2003年度A股审计由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费32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B股审计由均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费48万元港币(含差旅费)。2004年度拟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A股审计,均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B股审计。审计费具体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朱碧青女士、崔忠伟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议案》 本公司200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正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鉴于本公司已消除退市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等待批准。 七、审议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决定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