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股份(600559)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09: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9日上午召开二届七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报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购买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之《土地租赁协议修订协议》:鉴于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受让公司向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原租赁使用的五宗土地使用权中的四宗土地使用权,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对双方于2001年5月29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于2002年1月28日签订的《土地租赁补充协议》进行修订,将原土地租赁协议中的租赁五宗土地使用权修订为租赁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租金由年租金50万元,调整为年租金30万元,其他原《土地租赁协议》及《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条款不变。 七、通过设立“京安斯格猪繁育安平分公司”的议案。 八、聘任张书和为京安斯格猪繁育安平分公司总经理。 九、聘任吕志强为公司技术总监。 十、通过续聘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6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