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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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06: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于2004年4月21日在北京中成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丁勇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长陈忠发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963,248.24元,扣除以母公司净利润1,778,281.43元为基数提取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177,828.14元和5%法定公益金88,914.07元,扣除控股子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6,292,962.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413,689.3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17,232.69元。 为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年度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5、审议通过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00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公司支付财务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6、审议通过了《中房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容详见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将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事宜;并授权经理班子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程序组织清算事宜。 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65万元,占总资本的51%;主要经营网络、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培训、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电子商务。目前,中房股份(原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自该公司成立至今,随着网络泡沫经济破灭及公司管理不善,至2003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1,288.3万元,净利润-29.4万元。鉴于以上原因,按照中房股份集中精力做好房地产类主营业务的原则,根据该公司章程及经营合同中有关规定,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解散并依法定程序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8、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预案; (见附件) 9、审议通过了为上海中房唯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拟将为上海中房唯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年,此款专项用于漕河泾项目开发。 以上议案之1、2、3、4、5、8项议案将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