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高新(600339)关于借款合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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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04:2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以抵押方式与中国工商银行奎屯市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月利率为4.425‰;于2004年4月20日根据授信与中国农业银行独山子办事处签订人民币借款展期协议,将2003年10月20日的半年期借款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