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000789)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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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04:2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0日上午在江西省万年县万年青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新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激励约束计划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激励约束计划实施办法》通过2003年的试行,为进一步完善该办法,更好的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对该办法作如下修改:1、将原《办法》第十一条的超额完成指标奖励金额的提取方法为: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指标10%(含10%),提取超额部分的3%;超额10%-20%(含20%),再提取此区段的4%;超额20%以上,再提取此区段的5%(以5%为限)。修改为:超额完成指标奖励金额的提取方法为:(税后利润-利润指标) 超额完成指标奖励金额=———————————————————————————×20(万元) 利润指标 2、将原《办法》第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为税前收入。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为税后收入。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