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000002)万科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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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04:2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于2002年6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万科转债”,
2、万科转债于2004年4月20日起停止交易; 3、万科转债赎回日为2004年4月23日; 4、公司将按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即101.5元/张(当年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万科转债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1.2元/张),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万科转债; 5、赎回万科转债的付款日为2004年4月30日。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2号文件核准,于2002年6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万科转债”)。万科转债自2002年12月13日起开始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04年4月19日,已有1,491,696,700元万科转债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尚有8,303,300元万科转债在市场流通。 本公司A股股票(万科A)自2004年1月15日至2004年3月8日,已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5.85元/股)的130%,即7.605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万科转债发行6个月后的转股期间,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则公司有权以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转债。)及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行使万科转债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万科转债全部赎回。 现将公司本次赎回万科转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1、赎回条件 在万科转债发行6个月后的转股期间,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则公司有权以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转债。 2、赎回价格 公司按面值加当年利息的价格,即101.5元/张(当年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万科转债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1.2元/张),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万科转债。 3、赎回日 本次万科转债的赎回日为2004年4月23日。 4、赎回对象 截至2004年4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万科转债持有人。 5、赎回到帐日 本次万科转债赎回款于200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万科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赎回相关事宜 (1)万科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赎回日前,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2)赎回日万科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3)投资者欲全面了解赎回万科转债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2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http://www.cninfo.com.cn及http://www.vanke.com网址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 7、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深圳市梅林路63号 联系电话:0755-25606666 联系人:肖莉、薛漫天 传 真:0755-83152041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0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