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塑股份(000156)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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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 02:50 证券时报 | |||||||||
(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上午在湖南长沙南方明珠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52,50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650万股的54.41%。会议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肖贤辉先生主持。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五、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正本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04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名董事辞职的议案》。 1、肖贤辉先生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刘金水先生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5,534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 3、于立群先生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的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健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选举胡高洁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3、选举王政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两名监事辞职的议案》。 1、刘军先生辞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黄惠女士辞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的监事的议案》。 1、选举黄沙力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选举王志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2,503,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对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股东大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董事简历 李健,男,50岁,汉族,中共党员,EMBA在读。曾任岳阳市物资建材公司总经理、岳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岳阳市洞庭企业破产事务所所长、湖南省天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胡高洁,男,46岁,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屈原水泥厂副厂长、正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监察审计委员会主任、总裁。现任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王政,男,26岁,大学文化,律师。曾任职于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附件二:监事简历 黄沙力,女,46岁,汉族,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王志伟,男,48岁,汉族,湖南长沙人,中专文化,曾任职于宁乡县人民医院、长沙工业泵总厂、湖南水力机械技术开发中心、湖南大农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普林斯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