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控股(600691)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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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10: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对部分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五、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机构议案。 七、通过公司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为准),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1日下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