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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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05:0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2003年度报告摘要。因工作人员录入有误,将公司第三大股东中航公关广告公司持有股份录入成600万(占公司总股本3.75%),现改正为: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大股东中航公关广告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0万,占
特此更正。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