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集团(000790)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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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05:0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罗世钦、任明非董事分别授权委托彭旭东、蒋志勇董事出席会议。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
会议由董事长彭旭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董事长彭旭东先生所作的《关于投资组建华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华神兽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预案》。 2001年华神集团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曾审议通过了集团投资5000万元筹建华神生物基因技术公司的议案。两年多来华神集团以培育集团核心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积极发展基因工程、生物制药等新技术产业。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储备,在生物基因技术领域公司已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和产业化项目。但是由于集团生物制药的产品涉及人用和兽用两个不同的领域,根据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人用和兽用生物制药必须分开,因此公司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筹建华神生物基因技术公司的议案》须做出调整。现分别设立华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华神兽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经会议讨论,认为分别投资2400万投资组建华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华神兽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两个专业化子公司,公司分别占两个新公司80%的股权。这有利于优化组合集团公司下属的相关资源,形成生物基因技术研发、中试、生产、销售的一体化模式,能有效促进集团基因技术的专业化纵深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部署。同时为激励高管、稳定骨干以及考虑到以后的项目、技术、人员的引进,在股权设置上由新组建公司的管理层、骨干员工持有20%的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以上出资都为现金出资。 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组建华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华神兽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初步方案,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组建方案处理两公司设立的有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会议审议了集团副总裁蒋志勇先生所作的《关于组建医疗产业投资公司、投资医疗产业的预案》。 经会议讨论,认为投资医疗产业符合公司产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有利于集团优化公司的医药资源,整合产业链,壮大规模,加快医药产业化进程,完善集团产业链的构建。鉴于我国医疗市场的潜力蕴涵巨大的市场机遇,目前投资医疗市场的时机基本成熟,同意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5000万在上海组建医疗产业投资公司,其中公司出资3300万元,占投资公司66%的股权,张中南先生出资1300万元,占26%的股权,医疗产业投资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出资400万元,占8%的股权。公司与合作方不构成关联关系,以上出资都为现金出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新公司的筹组工作。 经投票表决,通过此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副总裁蒋志勇先生所作的《关于召开公司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4年6月23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成都蜀兰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200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2)审议《监事会报告》(详见200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0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4)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200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详见200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6)审议《关于投资组建华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华神兽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组建医疗产业投资公司、投资医疗产业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4年6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及相关媒体记者。 5、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04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自然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6、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樊 奕 (3)联系电话:028-87739541、87750673 传真:028-87778104 (4)邮政编码:610075 (5)证券部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科技大厦A座6楼 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