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会同工商局本周起严查非法股权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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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 07:02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记者日前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获悉,从本周开始,证监局将会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最近有投资者向监管部门反映深圳市存在机构兜售非上市公司股权的现象。据了解,深圳市目前出现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苗头,主要是由个别投资咨询公司、投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风险意识,避免投资损失。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产权)交易场所进行。有关机构或个人向投资者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是非法行为,并涉嫌欺诈。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或个人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仅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相关条件,还要报经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上市。投资者买入股权的非上市公司并不一定都能上市。即使公司未来能上市,投资者买入的这些股份也不能上市流通。此外,对于这些异地非上市公司股权,深圳的投资者很难真正了解该公司经营状况,仅凭所谓投资咨询公司介绍行业背景、发展前景等就认购股权,投资风险极大,在遭受投资损失时也只能自行承担。 据悉,从本周开始,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工商局将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监管部门目前已经掌握了部分线索,即将展开一系列的行动,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记者王轲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