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000002)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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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 02:4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名,2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一、关于授权董事长在银行借款及对外担保代表董事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授权董事长在下述范围代表董事会签字有效: 1、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单笔借款人民币伍亿元以内;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获取“授信额度/便利贷款”,最高限额在人民币叁拾亿元以内,其额度内贷款使用单笔人民币伍亿元以内;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单笔金额人民币壹亿元以内;委托银行向本集团附属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2、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提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保证,单笔金额人民币伍亿元以内;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保证,其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以内;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提供“进口开证额度”保证,单笔金额美元贰仟万元以内;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提供“银行保函”信用保证,单笔金额人民币伍亿元以内,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保证,单笔金额人民币叁亿元以内。 3、楼宇按揭保证:根据银行实际批准楼宇按揭额度提供保证。 4、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二、2004年第1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由集团总部或全资附属子公司向下述全资附属子公司增资: 1、对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2、对上海万科城市花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3、对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4、对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