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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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4月14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王玲女士因病、独立董事刘剑锋先生因出差未参加表决,监事会成员审阅了会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原与中行广西区分行签订的,于2005年1月1日到期的金额为5000万元的最高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新北楼一楼南面2900平方米房产),继续抵押至2006年1月1日。 该议案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