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商务(00086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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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 02:52 证券时报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14日上午11时在沈阳皇姑区怒江街127号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及代理人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及检查,并对公司200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重大决策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具体运作中,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遵守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司出售股权、购买资产的监督情况 公司在出售股权、购买资产的事项中,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律进行,交易行为公平、公允。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