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000763)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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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 02:52 证券时报 | |||||||||
2004年4月15日,在锦州石油宾馆召开了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为63753.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96%,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李晓松律师到会见证,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二、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三、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四、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五、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六、关于2003年核销应收账款作坏账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七、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费用的议案;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八、关于2003年资产报废的议案; 赞成票63753.3 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会议由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