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保证金存管 做庄券商日子不好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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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 10: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防风险,证监会对保证金存管祭出“杀手锏” 本报讯 为了防范券商风险,证监会祭出“杀手锏”,规范券商的保证金存管。 在近期证监会组织的有关保证金问题讨论会上,证监会机构部拿出了有关保证金“独立存管”的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不再固守“银行管资金、券商管股份”这一“第三方存
据介绍,保证金独立存管有三种模式:一是银行主导型,如南方证券模式;二是证券公司主导型;三是后台独立第三方监管。 而监管部门给出的独立性的定义为:要独立于自有资金,具有一定独立性,并承担监管责任。 对独立性的标准,监管部门也给出了7项衡量标准:资金封闭运行;运作与复核分离;核算体系完备;管理权限集中,监控有效;系统要强制性留痕;便于外部系统的监督;由独立的部门来操作等。 在此之前,证监会已要求到2004年年底证券公司要有半数实现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南方证券、东北证券、太平洋证券、第一证券、金元证券等8家券商已被列为第一批试点名单。 湘财证券的阎新中博士认为,保证金独立存管对股市的影响不大,但对证券公司的影响要看情况。那些已采取措施监管保证金的券商受影响不大,那些没有采取措施的券商就很难说。而以前做庄的券商,资金可能出现短缺。 他说,由于近年来股市的主流资金是基金,券商的作用已大大减弱,因此加强保证金监管不会对股市形成冲击。股市中受到影响的就是老庄股,因为它大多与券商有关。(记者 贺朝晖)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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