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000568)200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 04:1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公司于2004年3月24日在巨潮网站上刊登的2003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漏登了2002年调整前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金额及形成原因,现将其补充公告如下: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及对公司影响说明: 2003年公司累计向关联方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22606.75万元。其构成如下: 1、预付账款2260.02万元,这是公司向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的购买土地使用权款项,现该次收购已实施,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其他应收款17229.78万元,主要是由于泸州老窖集团向我公司临时借资金周转所致。由于资金往来占用时间很短,且公司已按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并已全额收回了本金,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2004年,本公司已避免此类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 3、预付广告费3116.95万元,公司在各强势媒体做广告主要通过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窖广告分公司代理。这主要由于国窖广告分公司具有中央电视台等强势媒体的代理资格,与各大强势媒体长期合作,能直接得到各强势媒体的最优惠价格与支持;且该公司对老窖历史文化、产品等都很了解,对投放方式、投放时段的选择更具针对性;能及时的调整广告投放力度配合市场需要。由于部分强势媒体要求提前支付广告费,故公司于2003年向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窖广告分公司预付了部分广告费。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