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00015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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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 04:17 证券时报 | |||||||||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二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2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前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0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03年度,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决策制度不断完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查处。 2、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3、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3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通过《关于200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