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风险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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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03:5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一些新闻媒介刊载了(下称我公司)新产品“丽珠怡乐”的相关报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条“关于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公告新闻媒介或网站传播的消息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产生影响”之规定,现就我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本公司新药“丽珠怡乐”是由公司下属企业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9日取得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批件号:2003S00271,适应症:治疗勃起功能障碍),并由公司下属企业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公司丽威分公司在全国总经销的品种。实际上市时间为2003年11月份。按国家有关规定,该药品为化学药品第四+五类,药品零售价格102元/盒(每盒6粒)。据了解,目前国内也有其他厂家获得与该药品相同化学名的药品批文。 2003年上市至今“丽珠怡乐”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我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