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600732)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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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 06: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4月8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该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6,505.06万股中的11,553.5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59%)质押给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并于2004年4月8日在中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