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润(000030、200030)公告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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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 04:5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于2004年4月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臧卫东董事委托敖迎春董事出席,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奋勃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若2004年实现盈利,净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公司章程》中第五条,具体内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31”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罗湖区立新路76号东兴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18025” 2、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条,具体内容为: “第二十条截止2001年底,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84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9140万股,募集法人股1716万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4026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960万股。” 现修改为:“第二十条截止2003年底,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84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9140万股,募集法人股1716万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4026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960万股。2003年11月9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的19140万股国家股划转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八、审议通过了更换董事的议案: 1、同意刘川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2、同意臧卫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3、同意提名杨溢先生任董事; 4、同意提名刘伯阳先生任董事。 九、审议通过了免去臧卫东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以上一至八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撤消退市风险处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3年度虽实现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待有权部门审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04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正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立新路76号东兴大厦三楼。 1、会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6)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若2004年实现盈利,净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7)审议公司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单位议案;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更换董事的议案 (10)审议更换监事的议案 2、会议出席对象为:截至2004年5月16日下午三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会议登记方法: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2004年5月19日、20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立新路76号东兴大厦三楼306室 电话:(0755)82237967 传真:(0755)82222300 联系人:陈联坦邮编:518025 4、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应包括:(1)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2)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股东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2:候任董事简历: 杨溢,男,1972年5月生,汉族,湖北云梦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经济学专业,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学学士,会计师。1993年7月--1999年3月,在深圳市莱英达集团公司审计部工作;1999年3月--2001年4月,在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部长;2001年4月至今,在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财务预算部副部长。 刘伯阳,男,1957年8月生,汉族,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2000级本科经济管理专业,记者、政工师。1975年12月至1985年8月,在解放军某部服役,历任文书、师、团宣传新闻干事、干部干事;1985年9月至1996年12月,在湖北省崇阳县委工作,历任县委办公室秘书、政策研究室副区级研究员、科长,环城乡、大桥乡副乡长、副书记、书记,咸宁地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兼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人、党组成员;1997年1月至2001年10月,在深圳市工作,历任深圳建嘉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建材集团监察审计部经理,深建岳阳实业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建石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借调工作;2002年7月至2004年2月,在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审计监察部副部级干部、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04年3月至今,在工作,任经营管理部部长。 董事会 2004年4月13日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更换董事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对新任董事的情况介绍,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更换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同意公司本次更换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国世平、吴兆林、马洪、班武 二○○四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