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600647)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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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香港汉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盛公司)诉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一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在审理期间,公司对该案提起反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现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反诉原告)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行原告(反诉被告)汉盛公司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其中,人民币2000万元的利息自2000年2月1日起、人民币1000万元的利息自2000年8月1日起至2002年11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
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现已决定提起上诉。 另悉:公司持有的江都粤海造船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上海新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95%股权、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100%股权,深圳中兴工业城房屋一栋,嘉丽商务大厦51%股权、上海正大新亚餐饮有限公司30%股权已被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