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股份(600733)四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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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贾宜良委托监事齐乐仪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数据真实,账务处理正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