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600212)200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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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06: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了200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交所上市部审查意见,现对2003年年度报告补充如下:
1、在年报正文第三项股东变动及股东持股情况第(二)款第2条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10名流通股股东情况如下; 前10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在2003年度报告中的第七项第一项补充披露行业、产品、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及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及主营业务结构或盈利能力变化情况,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为:地板砖市场占有率约0.6%;木材国际贸易占原木旋材单品种国内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30%。 3、在2004年度报告正文第七项第1款中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关联交易中不存在大额退货的情况,同时公司年度内的与关联方的购销业务的会计核算符合财政部财会(2001)64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4、公司与关联方的债权、债务或担保事项情况补充如下; 公司年末为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详见下表;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