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600316)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 09: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2日在洪都科技大楼14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分别是金栋林、熊建新、魏全全、盛益龙,张民生监事因公出差在外,已委托金栋林监事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到会监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栋林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03年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要求,履行了各项决议,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