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管保证金有望启动 4月底在南方证券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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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 06:15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轲真) 记者昨日从南方证券获悉,由建设银行与南方证券共同实施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实现方案计划于4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这意味着,如果一切顺利,为业界讨论已久的第三方对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实行集中存管的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据了解,出于杜绝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同时不使券商息差收入受到大的影响,由独立的第三方对保证金实行集中存管的方法,被视为一种比较
根据南方证券透露的试点方案,建行与南方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即银行存管方案,是建立在客户证券与资金管理严格分离的基础上,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在南方证券与所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之间建立隔离墙,由南方证券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据登记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计算客户的交易买卖差数。建行负责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转账、现金存取以及南方证券与登记公司和客户之间的资金交收,并负责接受南方证券的指令为客户支付利息和划拨佣金等。 在试点中,客户可以在银行或证券营业部开户,建行和南方证券的系统分别生成客户保证金账户和客户号,通过两者的联网系统实时传送客户开户资料的电子数据,同时在建设银行客户保证金账户和南方证券端的客户号之间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客户销户时,建行和南方证券同时保证金账户与客户号之间的对应关系。 投资者(含个人和机构)保证金可以通过转账(包括人工转帐和电子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进行存取,存取款业务和客户证券买卖分别由建设银行和南方证券单端发起。建行与南方证券日终进行清算对账。南方证券负责根据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生成客户证券交易买卖差文件,发送给建行,建行完成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收和记账。 据介绍,在银行存管业务模式批量转移后,客户可正常进行证券交易买卖。但客户在办理第一次资金存取时,需要到建行网点进行身份、账户以及密码确认。实名制的客户可直接到建设银行的网点柜台确认;委托代理人关系的客户(即非实名制的客户),客户需要先到南方证券的营业网点进行合法性确认,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再携带南方证券出具的证明文件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进行身份确认。 据悉,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与建行上海分行计划4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其他分公司计划6月18日上线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