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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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 01:3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由于2000年、200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款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2年4月18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昆百大A”改为“ST昆百大”;由于2002年公司
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经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亚太审C字〔2004〕第307号),报告确认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3757.6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4月5日停牌一天,2004年4月6日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百大”更改为“ST昆百大”。证券代码仍为“00056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