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 10: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末总股本16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二、通过2003年年报及其摘要。 三、通过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6500万股。 五、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投向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八、续聘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