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集团(600537)法人股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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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 08: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日前,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与DEG-DeutscheInvestitions-undEntwicklungsgesellschaftmbH(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签订的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43.10万股协议转让给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88元,总金额为人民币60594967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6431万股。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11.8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原公司第二大股东陈龙海持有公司股份4282.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6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4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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