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报告提出引入竞争性做市商制度最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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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08:21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冯飞) 深交所综合研究所在其最新推出的研究报告中提出,目前,纯粹的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仍是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最可行方案。 报告认为,在我国实行“以竞价制度为主、竞争性多元做市商制度为辅、投资者报价与做市商双边报价共同参与集中竞价的混合交易制度”并不可行。同时对做市商做市行为的监管是个难题,因此,借助做市商制度解决市场操纵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赋予做市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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