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续冻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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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获悉,本公司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江西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市商业银行中山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上海证券报》2002年4月23日第22版、2002年5月21日第46版),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245万股,冻结期限从2004年3月26日至2004年9月25日。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