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注册登记申请开始受理 时限为20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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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首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结果公布之后,中国证监会近日已开始受理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申请。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的,应当是综合类证券公司,且保荐代表人数量不少于2人。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取得执业证书且符合另外六项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规
据悉,中国证监会自受理注册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注册登记,将其列入名单,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登记,并书面告知不予注册登记的理由。 上海证券报记者 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