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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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期与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下称规土局)签署了宗地编号为津红北(挂)2004-01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北侧、大丰路东侧,用地性质为公建、居住用地,土地面积为314881平方米,容积率平均不大于2.439,其中公建部分土地面积为70000平方米,住宅部分土地面积为2448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公建50年,住宅70年。 2、合同主要内容。该宗地挂牌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为15.11亿元人民币。依照合同规定,本公司分期向规土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公司于2004年4月15日前,按成交价格的40%交纳,其中5%为本公司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7000万元),共计支付6.044亿元;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前缴付第二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支付6.044亿元;公司于2006年4月15日前缴付其余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支付3.022亿元。 3、对公司未来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近期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取得的经营成果,也是公司“立足陆家嘴、走出陆家嘴”,积极打造“陆家嘴”房产知名品牌,实施跨地域经营的战略布局,该项目开发后将有助于推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特此公告。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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