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马汽车(600375)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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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 09: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833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同意段超飞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六、聘任徐骏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八、通过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39000万元,按面值发行,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1.5%,第二年利率为1.8%,第三年利率为2.0%,第四年利率为2.3%,第五年利率为2.6%。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五年。 九、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运用的可行性的议案。 十、确认了公司与招商银行合肥五里敦支行签订的40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 十一、确认了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的7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抵押借款合同。 十二、通过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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