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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发行人: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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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10年期;本期债券期满5年时,发行人

  有权以面值全部赎回本期债券。如果发

  行人行使赎回权利,那么本期债券的期

  限将为5年

  债券担保: 中信实业银行

  债券级别: AAA级

  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年利率为1年期银行整存整

  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上浮1.75个百

  分点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发行期限: 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重要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本发行人保证本发行公告与企业债券主管部门核准的《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章程》客观内容相一致,并且在作出一切必要及合理的查询后,确认截至本发行公告刊登之日止,本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通用技术集团:指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指中信实业银行。

  本期债券:指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指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分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分销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按照分销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本发行公告:指《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含中国法定节假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4]503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乔建里2号

  注册资本:7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伟根

  联系人:徐明、刘全喜

  电话:010-68330376、68330454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www.genertec.com.cn

  二、担保人: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注册资本:4,313,270,000元

  法定代表人:窦建中

  联系人:李群、咸莹

  电话:010-66211776、66213856

  邮政编码:100027

  三、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注册资本:2,700,578,531元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人:胡腾鹤、杜永良、江禹、谢丹

  电话:010-65178899-86005、86002、86003、86077

  邮政编码:100027

  (二)副主承销商: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注册资本:1,5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刘宝华、于丹

  电话:010-85185505-7204、7145

  邮政编码:200120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注册资本:3,727,180,000元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袁震、吴荻

  电话:010-82001342、82001344

  邮政编码:200042

  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注册资本:1,00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段强

  联系人:朱筠笙、马洪涛

  电话:010-65025915、65869293-3008

  邮政编码:518040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注册资本:4,215,760,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王俭保

  电话:021-54033888-2608

  邮政编码:200031

  5、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6层

  注册资本:2,6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汪天苏、陈维昭

  电话:021-68670428、50816565

  邮政编码:200120

  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注册资本:1,118,8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凯华

  联系人:信蓓、张晶

  电话:010-68022288-1518、1500

  邮政编码:116001

  7、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楼北侧2000大厦24层

  注册资本:901,207,400元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联系人:陈军、李晓西、梁莉

  电话:010-82253952、82253888-8512、8501

  邮政编码:518053

  (三)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注册资本:2,400,280,638元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刘彤、刘群群

  电话:0755-82943147,0755-82943157

  邮政编码:518026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注册资本:747,271,098元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骆本水

  电话:010-85285120-307

  邮政编码:100011

  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朱海峰

  电话:010-64938802

  邮政编码:100871

  五、审计机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市场2座8层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联系人:洪蓓、汪应华

  电话:010-85866870

  邮政编码:100025

  六、法律顾问: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1050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

  联系人:常建

  电话:010-85276155

  邮政编码:100026

  七、托管人:

  (一)一级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王纯

  联系人:孙凌志

  电话:010-88087970

  邮政编码:100032

  (二)二级托管人: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债券名称: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4通用债”)。

  二、发行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整(RMB1,000,000,000元)。

  四、债券期限:10年期;本期债券期满5年时,发行人有权以面值全部赎回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那么本期债券的期限将为5年。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1.7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六、计息期限:自2004年3月31日至2014年3月30日;如果发行人于本期债券期满5年时全部赎回,则本期债券的期限将被视为在2009年3月30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满5年的时点)全部到期;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

  八、付息首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九、付息期限:自当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赎回权利的行使或放弃:在2008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满4年9个月的时点)至2009年1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满4年10个月的时点),发行人将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公告,明确发行人是否行使赎回权利。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其不得对部分投资者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只能对所有投资者全部赎回本期债券;同时,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2009年3月30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满5年的时点)全部到期。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还将在公告中就赎回方式、程序等赎回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

  十一、债券担保:由中信实业银行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项目及2×125MW燃煤电站项目。

  十三、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为AAA级。

  十四、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或在本期债券的二级托管人处开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十五、发行价格: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以人民币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十六、发行期限:15个工作日,自2004年3月31日起至2004年4月20日止。

  十七、发行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及境内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八、发行范围: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及在北京市、上海市设置的营业网点公开发行。

  十九、承销方式:由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二十、兑付首日:本期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4年3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那么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09年3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十一、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二十二、有关税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所得税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发行人简况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外经贸部发起设立的集团公司,于1998年3月注册成立。通用技术集团现有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6家境内子公司,1个事业本部和8家境外直属经营机构,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之一。近年来年进出口贸易额始终保持在70亿美元左右,1998至2002年间,累计实现税后净利润18.79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2003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预计公司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在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公布的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排名中,通用技术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连续多年位列前10名。

  第五条 担保人简况

  中信实业银行是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1年7月,中信实业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按照第一资本进行的排名中,位居全球最大的银行排名第318位。

  中信实业银行除在北京设立总行营业部外,还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设立了24家分行,在全国各地拥有372家分支机构,并与世界上71个国家的937家银行总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信实业银行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在《担保函》中明确提出,在本期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将兑付资金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2年。

  第六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七条 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级别为AAA级。主要评级观点如下:(下转第6版)

  发行人是国家对国有外经贸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实现“强强联合”的产

  物,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集团之一。发行人主营外经贸业务,在

  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业务方面具有很强竞争力。近

  年来,发行人重点培育和发展医药、金融业务,多元化业务取得的较快发展,增

  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目前,发行人资产质量较好,货币资金充足,负债水平基

  本正常,实际债务负担合理,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

  力,未来发展前景稳定。本期债券由中信实业银行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对该行的

  财务状况影响很小,因此,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担保实力很强。综上所述,本期债

  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很低。

  第八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以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采用一级托管和二级托管相结合的

  托管体制。

  二、认购本期债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开立甲类或乙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

  立丙类托管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

  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也可

  在有债券柜台业务系统的债券承销商处开立二级托管账户;个人投资者可在有

  债券柜台业务系统的债券承销商处开立二级托管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

  四、本期债券认购数额以人民币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投资者认购数

  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小于人民币1,000元。

  五、投资者办理本期债券的认购、登记和托管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

  用。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

  转让、挂失和质押。

  七、如果本期债券获得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则将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第九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及在北京市、上海市设置的营业

  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十条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如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并认可《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发行章程》以及与发行章程内容相一致的本发行公告对本期债券各项权

  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时,投资者同

  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时,投资者同

  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如果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申请获得批准,除非国家法律

  法规有不同规定,则投资者同意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的相

  应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第十一条赎回权利的行使或放弃

  本期债券期限为10年,但在债券期满5年时,发行人有权以面值全部赎回

  本期债券。无论发行人行使或放弃赎回权利,在2008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

  发行后满4年9个月的时点)至2009年1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满4年10

  个月的时点),发行人都将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公告,明

  确发行人是否行使赎回权利。

  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其不得对部分投资者部分地赎回本期债

  券,只能对所有投资者全部赎回本期债券;同时,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2009年3

  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满5年的时点)全部到期。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

  还将在公告中就赎回方式、程序等赎回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2014年3月31日(本

  期债券发行后满10年的时点)全部到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

  债券票面利率均为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整存

  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1.75%之和。

  第十二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各付息首日与兑付首日的15个自然日之前,由发行

  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或“兑付公告”。如

  果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则上市部分的付息和兑付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

  办理,有关兑付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的付息和兑付按

  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由债券托管人代理完成本息支付工

  作。相关事宜将在“付息公告”和“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第十三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此次为通用技术集团首次发行公司债券,到目前为止,通用技术集团不存

  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

  第十四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期债券发行拟募集资金10亿元,将全部用于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

  项目及2×125 M W燃煤电站项目。

  一、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项目

  发行人下属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公司”)和孟加拉

  石油天然汽矿业公司于1994年7月签署了年产100万吨原煤的巴拉普库利亚

  煤矿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该项目为我国在国外承包的第一个交钥匙煤炭项目,

  合同总价1.9487亿美元,1996年6月开工。

  二、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2×125 M W燃煤电站项目

  中机公司于2001年7月,与孟加拉电力发展署签署了孟加拉巴拉普库利

  亚2×125 M W燃煤电站项目合同,合同总价2.2亿美元。该项目是巴拉普库利亚

  煤矿的姊妹项目,煤矿生产的70%煤炭将直接用皮带运往坑口电站发电。2001

  年12月,原外经贸部以外经贸机电函[2001]190号文正式批准了该合同的生效

  与实施。2002年10月工程开工,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8个月。

  第十五条风险及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货币政策以及经济周期等环境变化的影响,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利率的

  波动使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信用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可控制的市场环境和

  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不佳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

  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虽具有良好资质及信誉,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

  照预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量和活

  跃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4、再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投资者获得本期债券利息后可转投其他投资

  渠道。由于未来金融市场具有不可预测性,投资本期债券获得的利息的再投资,

  可能难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5、赎回风险

  本期债券赋予发行人一次提前赎回的权利,即在本期债券期满五年时,发

  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以面值全部赎回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将使

  本期债券提前到期,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将可能有所变化,并需要对该笔资金进

  行再投资安排,该笔资金的再投资收益率不一定能够达到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负债率虽在外经贸行业处在较低水平,但与其他行业相比相

  对较高,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不佳且债务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发行人出现财务

  困难。

  2、项目风险

  孟加拉巴拉普库利亚煤矿项目及2×125 M W燃煤电站项目在执行中可能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发行人的预期收入。

  3、汇率风险

  发行人主营进出口业务,应收账款中外汇所占比重较大,而人民币债务余

  额较大,由于债务和收入币种的不匹配,汇率的波动可能会改变发行人的实际

  偿债能力。

  (三)与外贸行业相关的风险

  1、政府监管和产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受到我国政府许多方面的监管和产业政策的调控。因

  此,发行人在开发和拓展业务、最大限度增加赢利能力方面有可能受到一定的

  限制。我国政府关于对外经贸行业的某些政策未来发生的变化也可能会对发行

  人的经营造成影响。

  2、外贸行业内在风险

  发行人主要经营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目前,国际成

  套设备、机电产品和技术贸易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并且容易受国际形势及政治

  等因素的影响,不确定及突发性因素较多,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也易受这种不确

  定因素的影响。

  3、外贸自由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贸自由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发行人将可

  能面临更多的竞争,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经营利润。

  (四)与国家法律和政策相关的风险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国家将继续深化

  和完善各方面的改革。虽然这些改革在总体上将会促进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但

  不能保证今后每一项法律政策和具体措施都能够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积极影

  响。

  (五)债券兑付风险

  基于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作为兑付代理机构,并不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承

  担垫付资金的义务,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完全依赖于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果上

  述某项或多项风险同时发生并足够严重,将导致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

  而担保人也可能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担保责任,从而会影响本期债券本

  息的按期足额兑付,使认购人蒙受损失。

  二、风险对策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

  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

  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1.75%。浮动利息的设计相对固定利率

  债券来说,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市场利率向上波动所带来的

  风险。

  2、信用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运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财务状况稳健。发行人将进一步加

  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增加

  公司经营所得现金,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争取本期债券尽快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随

  着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的推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已有所改善。

  4、再投资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付息次数、付息频率符合债券市场传统惯例,从而相应降低了

  投资者的再投资风险。

  5、赎回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在赎回权利的时点(即本期债券发行后满五年的时点)前二至三

  个月内公告是否行使赎回权利。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将就赎回方式、程序

  等赎回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便债券持有人尽早安排再投资,以获得更

  大的收益。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营风险的对策

  负债率较高是外贸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关键要分析负债结构。由于贸易

  量大造成正常贸易结算往来形成的负债是正常的。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

  理,完善财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发行人通过战略投资和业务延伸,培育

  和发展医药、金融等核心业务,进一步化解经营风险。

  2、项目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未来还本付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分期收汇。由于

  有孟加拉黄金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远期信用证,有孟加拉政府财政部为项目

  出具的担保书,有为项目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上述两个项目按期收汇是有较

  强保障的。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争取获得更好的

  效益。

  3、汇率风险的对策

  基于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实际偿债金额产生影响,发行人将考虑在

  适当的时机通过国内银行在国际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等有效方式防范汇率

  风险。

  (三)与外贸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政府监管和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做到及时了解监管动向和要求,尽

  可能减少政府监管和相关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业务运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2、外贸行业内在风险的对策

  从目前形势看,国际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和技术市场存在较大潜力,发

  行人在该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发行人将通过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降低成

  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发行人将继续巩固核心客户,进一步开拓

  国际市场;同时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的变化,重视各种风险的控制,选择可靠的合

  作伙伴。

  3、外贸自由化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贸对内对外开放步伐都将进一步加快,给

  发行人带来更多的竞争压力的同时,也给发行人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良好机

  遇。发行人从事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已经有五十多年的

  历史,在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避免国际形势及政

  治因素影响的经验,从而为发行人应对行业的动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发行人

  将进一步研究国际国内市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与国家法律和政策相关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尤其是

  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做到及时掌握、运用国家法律

  和政策,争取使自身的生产经营保持与国家政策的良性互动。

  (五)债券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已经签署的合同将带来相应的稳定收入,从而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

  提供良好前提。此外,发行人在今后要利用现有的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内挖潜

  力,严格控制成本支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争取将兑付风险降低到最低程

  度。同时,为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中信实业银行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提供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降低了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第十六条发行人和担保人2000-2002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一、发行人2000-2002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外

  总资产为182.75亿元,净资产为49.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88%;2002年销

  售收入为73.65亿元,净利润为3.85亿元。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总资产18,275,528 18,210,098 18,563,923

  净资产4,996,263 4,635,650 4,802,332

  销售收入 7,365,303 8,241,505 8,287,944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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