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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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 05:09 证券时报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3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委托他人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文芳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工作,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2)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的预案; 6、审议通过公司增资“天津泰达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的预案; 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以现金6650万元人民币增资“天津泰达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后公司总投资金额达95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5%。 与会监事认为,随着天津泰达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迅猛发展,承接的工程规模较大,现有的注册资本已无法满足该公司发展的需要,故此次增资势在必行。同时此次增资对于提高该公司的竞争力,扩大影响力和对公司今后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以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基金投资的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严格控制风险,特授权公司总经理以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基金投资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本预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8、审议通过公司由于向税务机关缴纳属于2001年以前应代扣代缴的送红股个人所得税11,476,840.00元而调整2002年年初留存收益11,476,840.00元的事项。 9、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请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费 用由董事会决定)的预案;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200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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